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近期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5:24:36   浏览:867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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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近期进展情况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近期进展情况的通报


国土资通[2003]5号

 
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的通报》(国土资通[2003]4号)下发后,各地按照通报要求,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业务工作,抓住治理整顿不放松。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全面梳理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治理整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了及时交流情况,明确要求,推进工作,现将近期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治理整顿工作


部始终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非典”时期为抓好治理整顿工作,田凤山部长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专题听取治理整顿工作汇报,部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也听取了督查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治理整顿工作。部督查办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一方面将主要精力放在内业研究问题上,保持了工作紧张有序运转;另一方面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了解地方工作动态并予指导。


各地按照部“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治理整顿,保持了治理整顿工作的良好势头。


(一)强化部署、指导。各地对治理整顿各个阶段都认真部署,保证环环相扣,紧张有序。山东省根据治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于近期连续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的安排意见》、《关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土地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处理的意见》等9 个文件,加强指导,推进全省治理整顿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从自身做起,带动全省治理整顿工作。四川省制定了《加强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十条纪律规定》,把贯彻“十条纪律规定”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确定了三个自查重点:一查在行使审批权、执法权、土地市场管理权时,部门内部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在部门内部管理上,是否有执法不严,制度建设滞后问题;三查国土资金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按财经纪律和审计署《国土资金审计前调查提纲》要求进行管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彻底地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所有处室针对各自的管理和审批职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求逐一登记,逐一解剖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新疆、内蒙古、重庆等省(区、市)于5月下旬以来由厅(局)领导带队进行督查,其中河南、福建、江西等省已是第二次由厅领导带队督查。山东、湖南等省以通报的形式交流情况,推广经验,促进工作,收到了好的效果。


(四)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安徽省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监察厅、省检察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治理整顿工作。宁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5月中下旬与监察厅组成联合督查组,由两厅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全区27个市、县进行了专项督查。新疆自治区也拟于6月下旬由国土资源厅和监察厅联合下派5个督查组由两厅领导带队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五)采取“几查几看”的方式,深入自查自纠。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四川、甘肃、山西、山东、河北等省采取“几查几看”的方式,从管理制度、管理环节、执法效果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河南省郑州市采取“五查五看”,即一查土地市场各项制度是否建立,看有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二查供地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政策,看有无擅自扩大范围划拨供地问题;三查用地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完备,看有无越权批地和擅自供地问题;四查地价标准是否到位,看有无低价出让、减免、缓交土地出让金问题;五查土地供应是否由政府统一管理,看有无多头供地问题。宁夏从管理相对人和管理者自身两个层面查找问题,查出管理相对人问题6大类,自身问题5大类,边整边改。湖北省黄石市确定了10个方面的自查内容,并将每周四定为法律法规学习日,以增强法制观念,切实搞好自查自纠。


此外,非典疫情较重的地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山西省坚持时间服从任务的原则,在对治理整顿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情况下,提出目标不变、任务不变、要求不变,一手抓非典,一手抓整顿,保持了治理整顿工作的连续性。天津市及时调整了工作安排,采取电话、传真等方式继续与各区、县保持沟通,并建立了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以及时掌握各区县工作动态并予以及时指导。


二、边整边改,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治理整顿工作进入处理和整改阶段后,各地对清查出的问题,不等不靠,积极分析研究,从园区清理、强化执法、规范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及时认真整改,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针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天津市通过清理发现,该市在土地出让方面的优惠政策达14项之多,分别来自10个文件,这些优惠政策制定的时期不同、背景不同,标准不统一,确定的范围不严、不合理,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市局及时就这一问题向市长作了汇报,起草了《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并于6月1日由市政府颁布实施,解决了长期困扰该市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政策性障碍。黑龙江省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已提请省政府废止了8件,省厅下文废止了7件。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进土地市场化运营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近期将下发执行。江苏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了《江苏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江苏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并从7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西安市针对治理整顿发现的问题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西安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并将出台《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四川省绵阳、南充、广元等地完善集体会审制度,坚持窗口办文。绵阳率先实行了网上审批,对土地供应采取入库、出库单制度。同时,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好供地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主动纠正自身问题,规范管理。山东省通过自查自纠,已发现存在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市级50件、县级2648件,市级已全部采取整改措施、县级已有1090件采取了整改措施。广西南宁市政府在自查自纠中收回了大沙田开发区800多亩违反招拍挂规定出让和违规分割转让的土地。柳州市决定对原来同意21家企事业单位转让土地搞开发的项目用地,一律停止协议出让。甘肃省玉门市主动将已下放的土地审批权重新收回。


(三)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好的效果。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从各地上报的违法案件中筛选出21件作为重点查处案件,由省厅直接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云南省玉溪市通过清查发现1474宗违法用地,在国土部门的监督下,已有330宗主动进行了拆除,国土部门还立案查处了44宗。新疆兵团已对清查出的1000余件违法违规行为的90%进行了处理和纠正。福建省莆田市依法收回闲置土地12宗,面积1469亩,已追缴的土地出让金达9800多万元。


(四)园区清理,初显成效。目前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掌握了本地区的园区用地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针对园区清理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处理意见。宁夏于5月8日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的意见》。二是按集中统一供地的要求,对原有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抚顺市政府已决定收回经济开发区和胜利开发区的审批权,成立开发区分局,作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用地进行管理。重庆市将园区用地由分管区、县长分头管理纠正为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三是针对园区设立过多过滥的问题,对园区用地进行重新规划整合。如江苏省要求所有乡镇工业园区一律取消园区名称,用地纳入当地城镇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归并现有乡镇工业园区,对于一乡多园的园区,必须予以撤并,将规模过小,无发展潜力的园区归并到发展潜力较好的园区,集中统一建设。福建省龙海市对1992年以来规划建设的56个工业园区(面积8平方公里)进行重新规划,取消了35个工业小区,重新整合成7个工业区(面积缩小为4.3平方公里)。辽宁省辽阳市撤销了两个市级园区,将园区内的项目合并到原有的两个省级园区内,纠正了滥设园区的现象。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了解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治理整顿面上真实情况掌握不够,各类基础数据掌握不准。究其原因,除工作部署有一个时间阶段外,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仍然没有牢固树立机遇意识,没有把握主动权,而是心存顾虑,怕暴露问题,不敢上报情况;二是一些地方在治理整顿方向及重点的把握上还没有完全到位,仍存在重管理相对人轻自身的倾向,对自身整改和政府整改还不够;三是一些地方治理整顿中清查不彻底,存在漏查漏报问题;四是一些地方不注意总结交流情况,不及时反馈信息,不利于上级机关对整顿工作的及时指导。有的地方至今只向部上报过一两次信息,个别地方甚至从未主动向部报送过情况。


四、抓紧从严,认真整改,确保治理整顿取得实效


6月将尽,治理整顿只剩下4个月的时间,完成繁重的整顿任务,各地都要加强领导,抓紧时间,坚持标准,认真整改。整改阶段是治理整顿的关键时期,治理整顿走不走过场,关键看整改是不是走过场;治理整顿有没有实效,关键看整改有没有实效。一定要严把整改质量,切实解决问题,抓紧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不走过场,确保如期完成整顿任务。


(一)切实把握机遇,积极争取主动。目前,国家审计署已进驻大连、郑州、青岛、长春、杭州、合肥、福州、潍坊、武汉等9座城市进行国土专项资金审计。监察部联合我部已部署4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监察。这些是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的极大促进和支持,也是我们加快整改进程,促进工作到位的重要机遇。要积极争取“两个主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争取主动、地方政府积极争取主动。两个主动的关键,就是要切实把自查自纠搞好。一定要把握机遇,立足自纠,争取和赢得主动,千万不可丧失机遇。要通过自查自纠,促进职能到位和管理到位,提高稳定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抓好督促检查,指导推进工作。本着“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要着力抓好处理和整改阶段的督促检查。在督查中,要注意跟踪发现一些出实招、见实效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交流和推广,为治理整顿工作提供引导。为进一步搞好督查,部决定,继续由部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基层进行督查。各省、市要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要把掌握治理整顿实际情况作为督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确保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同时,部拟于7月份召开全国治理整顿工作汇报会,以交流情况,总结工作,发现问题,明确要求,提出措施。各地要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尽量将情况摸实摸透。汇报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解决的办法、有制度及管理层面的措施。要以准备这次汇报为契机,促进治理整顿工作扎实推进。


(三)突出自身整改,加强制度落实。争取主动的关键,在于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重点,在于自身整改。对存在重查处管理相对人轻自身整改倾向的一些地方,更要进一步突出自身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在处理和整改阶段,虽然对相对人的问题要处理,有一个处理过程,但要始终突出自身整改,制度建设必须抓紧。要把自身整改最终落实到制度上,建设制度、落实制度、依法行政,促进自身管理到位。


(四)努力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情况不明、数据不准、底数不清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将会使治理整顿工作成为无的放矢,最终可能流于形式走过场,管理部门也失去了分析研究问题的基础和制定政策措施的依据。要千方百计地解决这个问题。可利用卫片等方式,选择若干有代表性城市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典型个案分析,深入解剖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以点带面,有效推进下一步治理整顿工作。要通过督查,尽量摸清情况。同时,各地要及时上报治理整顿工作情况,对不及时反馈情况的,部、省都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深入研究问题,探索治本之策。部即将印发《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地要在部原则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本着“贯彻土地法律法规,促进管理到位,规范土地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出台具体的处理意见,切实搞好对清理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同时,对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违规设立园区、管理不到位等严重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进行透彻分析,找出问题关节点所在,提出切实有效的“向前走”的办法和措施,同时,从法制、机制、体制上积极探索治本之策。




二ОО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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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高等教育合作议定书

中国政府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高等教育合作议定书


(签订日期1993年2月24日 生效日期1993年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签约双方)为发展两国间的友好关系,增进两国教育合作和交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赠款10000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用于津巴布韦大学和哈拉雷技术学院进行合作项目。

  第二条 为实施上述合作项目,一个津巴布韦代表团将赴华挑选和招聘合适的教师,在华招聘费用由中国政府负担,津代表团国际旅费由津巴布韦政府负担。

  第三条 为实施上述合作项目,中国政府将:
  向津巴布韦大学和哈雷技术学院派六名教师,自抵津之日起任教两年。
  向哈拉雷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赠送测量仪器。
  上述项目所需费用均在第一条规定的赠款中支付。

  第四条 为便于实施本议定书,聘用教师方将按本国公职服务的规定向派出方的教师提供工资。
  中国教师的工资将比照同等学历和经历的津巴布韦教师的工资来确定。

  第五条 按津巴布韦的海关和税务规定,中国教师及其家属在初次抵津时,可免税自由带入个人及家庭用品,包括一辆汽车及配件。
  未经海关和税务局同意,上述携入的物品不得私自出售和处理。

  第六条 根据津巴布韦的法律和规定,中国教师应缴纳所得税及其他个人税。
  津巴布韦政府聘用的教师将免费享受与津同等级别公务员一样的医疗、住院和治牙的服务以及病假待遇。

  第七条 签约双方将在教师被聘任前,就聘任事进行磋商。
  中国政府负担教师抵津后的安置费用和往返中国和津巴布韦的国际旅费。

  第八条 根据本议定书规定,中国教师应遵守津巴布韦的法律和规定。

  第九条 本议定书若需修改,签约双方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本议定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该期限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
  本议定书期满或终止后,其未完成和尚在履行的义务仍执行本议定书有关条款。
  本议定书于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哈拉雷签字,一式两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顾欣尔            穆丹盖
    (签字)           (签字)

卫生部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部属(管)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部属(管)单位和部机关(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部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决定同步在部属(管)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具体原则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要按照党风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小金库” 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此次工作要与预算管理、审批制度、收入分配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规范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和发票管理、内部检查以及审计制度的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我部成立由陈啸宏、李熙同志为组长,办公厅、规财司、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等司局领导同志参加的卫生部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规财司。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各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我部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通过卫生部网站和《健康报》公布。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各单位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立情况应在2009年5月20日前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规财司)。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财务检查的内容。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建设情况;

  2.预算管理情况;

  3.落实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情况;

  4.单位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5.资产管理情况;

  6.采购管理情况;

  7.内部控制制约机制建设情况。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方法。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部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检查方式进行。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40%。


  四、“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步骤

  “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重点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09年5月底)。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截至2009年6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

  2009年6月10日前,各单位都要填报《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单位财务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4),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要签字盖章。同时,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阶段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到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规财司)。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和财务重点检查同时进行。重点检查范围为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较多的单位、瞒报和漏报单位银行账户的、以前检查发现财务管理问题较多和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四)整改落实阶段(截至2009年11月底)。

  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各单位要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9年11月底前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规财司)。

  请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各种表格以及阶段工作汇报和工作总结报告,以便汇总上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政策规定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针对“小金库”问题,中央制定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总的原则是 "依法处理,宽严相济"。具体要求是:

  1.“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2.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财务检查工作政策规定。

  财务检查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六、“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次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做好宣传,深化认识。

  本《方案》印发后,各单位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我部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向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各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切实加强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中自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检查工作。


  附件:

  1.卫生部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3.《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及填报说明

  4.《单位财务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及填报说明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ghcws/cmsrsdocument/doc4352.rar